关于受理中国-塞尔维亚自由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申请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中国-塞尔维亚自由贸易协定将于2024年7月1日起生效实施。自2024年7月1日起,依照《中国-塞尔维亚自由贸易协定》中原产地规则和实施程序章节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可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及其地方签证机构申请《中国-塞尔维亚自由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随附证书的出口货物依照协定有关规定在塞尔维亚享受优惠关税待遇。
特此通知。
附件:1. 产品成本明细单附件1.pdf
2. 原产地证书申请表附件2.pdf
福建省贸促会
2024年7月1日